根据《金沙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相关要求,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一、党员推荐具体推荐流程按照《金沙
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办法》执行。党员评议的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不再重复推荐;有效期内未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人必须重新参加“推优”。
二、党员推荐对象的具体条件:
1.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具有中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自愿申请入党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从递交之月算起)、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综合表现优异的教职工和全日制在校学生。
2.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主动面向身边师生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3.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关心集体、团结师生,乐于助人,勇于奉献,主动配合所在单位开展各项工作。
4.励志勤学、敏于求知、敢于创新、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在师生中起到表率与带头作用。作为学生,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业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三分之一;作为教职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有特色、有抓手,干事创业取得良好实效。
5.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带头遵守金沙
规章制度,有组织纪律观念,生活作风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6.入党动机端正,为人正派,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能同不良行为作斗争,主动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状况,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请推荐对象提前向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党支部上报推荐材料。
三、推荐对象向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党组织提交相关材料:
学生推荐对象材料包括:
1.按班级统计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说明统计表,由党支部汇总审核;
2.提供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相关材料和说明;
3.其他特殊贡献及其他荣誉证明等。
教职工推荐材料包括:
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有特色、有抓手,干事创业取得良好实效的相关材料和说明。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