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育人实效,引导激励广大学子传承“太行精神”,秉承“致知于行”校训,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的时代新人,现对 2021 年秋季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评选项目及标准
(一)“美利信”助学金,每人资助 3000元。
(二)雷恪生奖学金,每人资助 2000 元
(三)勤奋励志助学金,每人资助 2000 元。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取得金沙
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经金沙
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金沙
规章制度。
此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美利信”助学金评选条件(推荐6人参加金沙
评选)
1. 学习刻苦努力,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0%,且学分绩点不低于 3.0。
2. 品德优良,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在老师、同学中有较好的反映。
(二)雷恪生奖学金评选条件(评选1人)
1. 就读二年级(含)以上,学习刻苦努力,上一学年专业平均成绩不低于 80 分。
2. 品德优良,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在老师、同学中有较好的反映。
(三)勤奋励志助学金评选条件(推荐1人参加金沙
评选)
1. 因家庭经济困难需长期资助的特殊困难学生,或者是因病或遇到突发事故出现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
2. 学习刻苦努力,上一学年专业平均成绩不低于 75 分,且没有 不及格课程。
3. 本学年未受到个人及企业资助。
三、评审程序
1.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金沙
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经班主任审核后,向所在金沙
(校区)提出申请。
2. 金沙
(校区)审查申请学生的评选资格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会确定推荐名单,并在金沙
(校区)内公示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金沙
(校区)党委签字同意后报学生处。
3. 学生处对各金沙
推荐学生资格进行审定,组织校级评审会, 确定全校受助名单并在校内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放奖助学金。
四、上报及存档材料
1.填写完整的《金沙
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金沙
(校区)党委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的推荐学生一览表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
3.美利信奖学金需提交纸质版上一学年综测排名,成绩排名;雷恪生奖学金和勤奋励志助学金需提交纸质版上一学年成绩排名。
4.“美利信”助学金及“勤奋励志”助学金评审还需提交金沙
(校区)党委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的评审备案表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
5.获奖学生准备一份 200 字左右的个人简介(包括个人基本情 况及所获荣誉列表)、一份 1500 字左右的个人事迹、一封真挚的感 谢信(个人事迹和感谢信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受助资格)、一 张 1M 以上的个人照片,均提交电子版。
以上材料提交时间待全校受助学生确定后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学生情况,依据各项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择优评选。
2. 在评选过程中要注重引导学生树立感恩母校、回馈社会的责任意识。
3. 做好档案留存工作,工作结束后立即进行归档。
4. 按时提交材料,超过截止时间即取消参评资格。
大金沙
学生科
2021.11.5